文明读者公约
发布时间:2015年07月01日 09:05 作者:wap 浏览:
为倡导文明阅读,特制订如下《文明读者公约》:
1、衣着整洁:不穿背心、拖鞋入馆,塑造文明形象。
2、保护环境:不在馆内用餐和吃零食,不带宠物入馆,不乱扔杂物。
3、举止文明:不讲脏话,礼貌用语,互相礼让,互相尊重。
4、保持安静:不在馆内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,通讯工具调为静音。
5、珍惜时间:不在阅览室区占座位、闲聊、睡觉。
6、爱护公物:不污损公共设施、毁坏书刊资料。
7、诚信借阅:不使用他人借阅证,不超期借阅,及时归还。
8、遵纪守法:不擅自将书刊带出馆外,不做违反馆章馆规之事。
9、注意安全:不在馆内吸烟,不带危险品入馆。
10、自尊自爱: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。
特别提示
图书借阅超期:图书超期不再收取超期图书滞纳金,但根据图书超期天数,吊销借阅证相应天数。超期天数按最长超期图书时间计算。
污损、遗失书刊资料:对书刊资料涂抹、折卷、撕毁等,造成散页、脱皮、掉条码、残缺等,视情节轻重,赔偿1—— 4元修补费;严重污损不能再进入流通者,按遗失书刊处理。遗失图书,如买来原版图书,另付加工费10元,赔偿图书按原价的2——5倍;多卷集图书遗失除收回剩余卷册外,应按原套价的3倍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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