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借阅图书超期停借问题的再解答
发布时间:2020年12月12日 15:33 作者:李娟 浏览:
各位读者朋友:
近期,有读者询问图书馆对于“借阅图书超期停借问题”的相关规定,现解答如下:
在我馆印制的《读者指南》中的“图书借还”制度明确规定:
“图书超期不再收取超期图书滞纳金,但根据图书超期天数,吊销借阅证相应天数,最长吊销30天。
超期1-5天:口头提醒按时归还;
超期6-30天:按相应超期天数吊销借阅证天数;
超期30天以上:按30天吊销借阅证天数。”
需要说明的是,图书馆管理系统更换后,“超期及吊销借阅证”功能均由管理系统自动完成,无需再到人工台处理,“超期1-5天的口头提醒”也改由系统自动提醒,还书时请注意观看屏幕提示。
济源市图书馆
2020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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